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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蹲坑中被抓去救赎恋爱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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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捐肾反杀又被杀的李知秋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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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虚无空间里。

  姜戈活动活动手脚问:“这次能接近信号了吗?”

  「宿主等等哈,我试试~」

  “嗯。”

  几秒后,MK发出欢呼的声音。

  「耶~信号好强!我已经发射地址给我的母星了!」

  姜戈一喜,“那我可以回去了?”

  MK扭捏的对了对手指,撒娇道:

  「宿主,你就不想我吗?我们以后可能也不能再见了,我们不再去其他世界玩玩?」

  姜戈沉默一瞬,“那好吧,去最后一个,你能量多一点傍身也好。”

  MK一喜,「好嘞!宿主,请接收剧情。」

  ……

  李知秋明恋莫哲以11年。

  他们从10岁相识,一直到18岁上同一所大学。

  李知秋在11年里,成了莫哲以招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跟屁虫。

  小时候,李知秋有好吃的都会给莫哲以留一份。

  莫哲以生日时,将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给他买时下流行的模型、国外书籍。

  知道莫哲以父母没有时间给他做早餐,她就跟母亲学做饭,每天早早的起来做早餐带去学校给他。

  大学时候,经常给他送早中午晚餐,有时候已经洗漱好准备睡觉,也会在莫哲以随意的一句“饿了”的信息里,立马起来套上衣服出门给他买宵夜。

  莫哲以宿舍的人都羡慕死莫哲以有这么一个随叫随到的美女朋友。

  李知秋家境较好,父母都是公司高管,从小衣食无忧的李知秋性格柔和好说话,最执拗的一件事,也就是喜欢了莫哲以11年。

  莫哲以家境较普通,父亲是公司普通职员,正面临职业危机。

  母亲是一名饭馆服务员,每天加班到凌晨两三点工资四五千。

  莫哲以人长得帅气,学习也好,在学校受不少同学欢迎,但没有一个女生给他送过礼物,表示要追求他。

  因为,莫哲以宿舍的人都传遍了李知秋的体贴,打消了其他女生的想法。

  李知秋比她们条件都好,人长得漂亮可爱,皮肤白皙,身材苗条。

  最重要的是,他们能考上这所大学,也算是天之骄子,做不到像李知秋那样的无微不至。

  而且他们都见过莫哲以收她的礼物,虽然两人没有更亲密的举动,但学校里不少人都认为莫哲以对李知秋也有感情。

  不然,为什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收喜欢自己的女孩子礼物呢?

  李知秋也一直这么以为,虽然她觉得莫哲以冷冷冰冰不喜和人接触,但她一直认为自己是特殊的那个。

  直到大学时候遇见那个人,她才发现,特殊的人,从来不是她。

  而一向冷冰冰的莫哲以喜欢一个人时,眼神也能发光。

  白琉纱是比她们大两届的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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