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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枭相于可远林清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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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重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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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月高悬,可旁边的院落里,依旧人声鼎沸。

  老林的哥哥,排在了四位。他是嫡系子弟,有家族背景,继承了家族的财富,又参加了科举,并拿到了一个很好的成绩。

  林家连开九炮,宴请三十多位客人。

  于可远被一群人吵醒了。

  旁边有人搀扶着他,却怎么也走不动,被人推着往前跑。

  迷迷糊糊中,他看着四周的环境,心中一震,脑海中浮现出一段不是自己的回忆。

  “重生!”

  别看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,可他的骨子里,在二十一世纪是个颇有能力的男人,一个是历史硕士,一个是政界的大佬。但在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未果后,他感叹历史系的文科生很难找到一段完美的感情,结果一觉醒来就成为了这么一个毛头小子。

  前世大概是酒量不好,被人灌多了,撑不下去,就被他李代桃僵了。

  根据他的记忆,这里应该是明代,也就是嘉靖王朝,腐败最严重,民不聊生,又在山东东阿,于可远只能以四十五度角仰头看着自己的伤口,所以,他才会这么做。

  于可远双目无神地靠在病床上,看着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床单,眼中的惊讶变成了担忧。

  放眼望去,房间里只有四个大字:空荡荡的!

  墙壁是用一种已经灭绝的泥土建造而成,远远望去,墙壁上到处都是凹凸不平的痕迹,上面挂着一些黄色的海报,而在房间中央,摆放着一张桌子,桌子上少了一个角落,做工粗糙。

  于可远正努力回忆,忽然抬头,望向案几上的那份大红的结婚文书,整个人如同遭了天大的晴天霹雳。

  他想起了《大明户令》中的一句话:“男女通婚,有时有,或有断衣之人,同时禁之”,也就是说,男子和女子必须达到成年,否则,就不能成婚,而且,父母也严禁在子女幼时私订终身。

  更何况,朱元璋在明朝皇帝洪武三年,订下了一条规矩:“男子十六,女子十四,皆可成亲。”

  于可远今年十四岁,未婚先孕。

  但他有一个哥哥,十六岁,早在半年之前就去世了,容貌和他一模一样。他爹生前托人去邹平县找了个好人家,听说人家有百余顷地,济南也有几个店铺,跟那些权臣关系不错,是个大户人家,有几个院落。

  哥哥死后,家族没落,日子一天天不好过,所以,他的妈妈,就把他送到了邹平县,做了他的夫婿。

  于可远不肯嫁给自己的夫婿,甚至还借着这个机会,向自己的娘家求教。

  谁知于可远入学堂才几天,便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,整天偷窃,吃喝赌博样样精通,被私塾老师撵出去后,每日饮酒作乐,一有不如意便会回到家中,对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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