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回到1982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139章。搬人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政府机关都是8点准时上班,卫东就是在8点整的时候,跨入了区政府的大门。

  办公楼1层的大厅里,墙上有玻璃做的宣传栏,里面贴着政府各职能部门,负责人的照片,第1个就是郑书记,卫东今天才知道郑书记的大名叫郑国柱。

  郑书记的办公室在2楼很好找,每个办公室的门口都挂着铭牌,在敲门以后,里面传来请进的声音。

  卫东应声推门进去,郑书纪已经上班了,看见是卫东来了。从办公桌的抽屉里,拿出一份已经打印好的协议递给卫东。

  “你看看,如果同意就可以签字了。”

  卫东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一页一页仔细的看着。主题思想有两条。

  第一条:厂房无偿提供给方便食品厂使用,年限10年。

  第2条。原印刷厂职工,由食品厂全部接收安置,并保证在以后工作中不能随意开除。

  卫东:郑书记,第2条这个“不能随意开除”,如果他犯了厂规,我们也不能开除吗?

  郑国柱: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犯规了还不能开除,那什么时候能开除?这条规定是定给那些遵纪守法的人的。不是给那些调皮捣蛋的人定的。

  “卫东,我还要告诉你,现在我们国家从中央到地方,都提倡大力发展经济。但是前提条件是合理,合法,合规。”

  “下一步我们就要加大力度的,打击社会治安违法犯罪。所以在你的企业里,如果发现有违反厂纪厂规的,不要有顾虑,你尽可以开除”。

  听了郑书记的话,卫东如同得到了尚方宝剑。

  “谢谢你郑书记,那我现在就可以签字了吗”?

  郑国柱:可以,你签吧,一式两份,你留一份,区政府留一份存档。

  卫东:那原来印刷厂的职工,我怎么去通知呀?

  郑国柱:现在厂里有留守人员,你只要通知了他们,其他人他们就会互相通知的。

  卫东:那好吧,但是我今天还得回趟矿区,等
第139章。搬人(1/3).继续阅读
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