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岭南打工那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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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阿云开始利用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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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住多久随便他。”

  “眼镜”和炳强算起来也是能连得上线的三角亲戚,又是平辈,兄弟俩的关系自然很融洽;每当街灯初上,“眼镜”就会带炳强去逛街,以缓解白天不下楼的烦闷。

  犯事是在淡水,人躲在惠州市内,“眼镜”并不担心被仇家发现,除非是被人跟踪。

  今天一开馆,就听几个联防队员在一起用本地话聊的很起劲;我来这边也有大半年了,本地方言已能听懂6寸;从他们聊天的话语中得知是昨晚参加抓捕吸毒人员的事。

  “眼镜”没事做,还是混在参训人员一起训练;一听他们聊抓毒的事,觉得特别有趣,便凑上前问个不停。

  “是在哪里抓的?抓都没有?”

  这般年轻仔还是没有经验。本来,这是要保密的,但大家都在一起很熟了,对“眼镜”也就没有的戒心。

  “抓到个逑!说是在下埔那边的一家ktv包间里;那几个屌毛跑的好快,等我们和警察冲进去的时候,一个人都没有了!”

  “屌!白天练了一天了,全身都痛的要命,晚上还要加班去抓人,哪里还跑的动!那些屌毛不跑掉才怪!”

  “眼镜”听后,没有再问了,借活动手脚之际,眼睛里快速闪过了一丝喜悦,但是,被我无意中给捕捉到了。

  趁课间休息,我便悄悄问一个队员:“毒品是什么样的东西?”

  “书名叫‘海洛因’,又称作‘鸦片’,是原产在缅甸‘金山角’地区的一种用罂粟壳提炼出来的白色粉末;那东东很贵的,1克就要100多块;用火烤出白烟,然后再把烟吸进去;很容易上瘾的!而且,一旦染上,很难戒掉,就等于是给自己判了死刑!”

  白色粉末!白色的烟雾!莫非那天在大亚湾海边的渔村看到阿云和“眼镜”吸食的就是这个?

  难道“眼镜”是为了躲避淡水警方的抓捕?

  我的脑子快速转起来!

  既然是有瘾,“眼镜”和阿云肯定会再吸的,一定找机会确定后再劝劝他们!

  几天后,我就发现了“眼镜”住我店里的目的;原来,阿云和“眼镜”是利用我开馆的条件,准备在市内进行贩卖毒品!

 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啊!我感觉是被阿云利用了!

  不行!我必须找“眼镜”谈谈,把他给劝走,否则会害死我不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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