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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农场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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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章;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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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到克松爸妈和姑父她们对于自己加的这条没有意见,王振当即让王五爷写了上去。

  王振的大堂姑父她们的是买地公证,内容略微简单,上面写的是什么年,什么月,什么日,×××以两万块钱把原属于×××什么位置的地买到手,钱已到卖地人手中,由村委公证生效,双方不得妄议。

  为了保护买方权益,若卖方反悔,需要支付买原地款十倍补偿于买方。

  双方签字按手印,协议生效,不得违反。

  内容上方是“证明”两字。

  内容下方则跟着“罗家湾村委”

  除此之外,还有村委的红章,以及作证方王五爷的私章。

  写好以后。

  内容下方则是买卖双方签名,按手印的地方。

  一式三份。

  写好以后,在确认双方都没有异议以后,王爹和王振大堂姑父开始签名按手印。

  随后,王爹当着王五爷的面把两万块钱递给了王振的大堂姑父,王五爷也把三分签好的合同分为三份,一份给了王爹,一份给了王振的大堂姑父,一份则就在村委当做备案。

  “好了,双勤,买地公证已经生效,你们双方把公证收好就行。”

  “玉明,你们是卖房子是吧?”

  证明签署完,王五爷给王爹说了一声,看向罗克松的爸爸。

  “是的,我和王振已经商量好了,他以西边那块地和五万块钱置换我家现在的那块地。”

  听到王五爷的询问,罗玉明笑着回应到。

  “嗯,证明大同小异,无非就是加上地的位置而已,这样吧,我先写一份,如果你们没有意见,那我就再写两份。”

  听到罗玉明肯定的回答,王五爷说了一声,便开始再次提笔。

  证明。

  xx年,××月,××日,XX以五万块钱,外加西边xx位置一块地把xx位置××家的地买到手,钱已经到卖方手中,由村委证明生效,双方不得妄议。

  为了保护买方权益,若卖方反悔,需要支付买原地款十倍补偿于买方。

  双方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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