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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契约遍布诸天万界李淳风马尔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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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二 浴血重生洛哈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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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壁炉,空空荡荡的猫头鹰巢,无法使用的飞天扫帚,不存一物的夜骐马厩,寂寥无人的车站,无法穿越的禁林。

  或是被那只狼人酋长杀死,或是战战兢兢地躲藏到黎明前的一刻,一刹那后,又会回到夕阳下的休息室,从地板上醒来。

  我被困在了这个名为霍格沃茨的噩梦里,出不去了。

  但是也不是一点收获也没有,至少我知道了,被放入我的休息室的东西,是不会被重置的。我曾经想自杀,就此不再醒来,于是我试图将那只狼人引到了休息室里,想让它在我每次醒来之前就将我杀死。这样也许就不会这么痛苦了。

  但是他永远只在门口徘徊,不进来。

  “你这个肮脏的畜生!你来啊?!你进来啊?!就像你一直做的那样,将我撕成碎片!你来啊!!!”在多次尝试无果之后,我绝望地瘫倒在地上,发了疯似的用魔咒攻击着它,但是,我的魔咒实在是太弱了,所掌握的恶咒也不多,对于它来说毫无影响。

  而我的遗忘咒,对于一只野兽而言也完全没用,因为,狼人子在满月时本来就是顺从着兽性行事,失去记忆的狼人,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在某一天我醒过来之后,我冷静了下来,我似乎抓住了什么,我可以从这里攻击到外面的野兽,而它不会进来。

  我一切都尝试过了,但是,我似乎从来都没有试过。

  杀死那只野兽。

  从我在休息室里醒来,直至太阳落山的时间段里,那只野兽是不会出现的。这之间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,所以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日子里,我都会在醒来的时候,就马上赶到图书馆里,寻找我需要的书籍,然后整晚整晚地学习着知识,有了问题就写在本子上,第二天再出去寻求解决问题的书籍。

  只有我的休息室内的物品不会被重置,看完的书直接扔出去就是了,它在第二天就会回到图书馆内。

  我无休无止地翻阅着书籍,学习着知识,托重置的福,我现在完全不需要食物与休息,反正在醒来的时候,我的身体会回到最好的状态。

  说来也讽刺,我现在过的日子,是否就是我在被分入拉文克劳时所憧憬的?

  书籍的海洋

  如饥似渴求知欲

  无悔地追求智慧

  可惜的是,我的憧憬中可没有在房门外不停徘徊的野兽。

  无休止的学习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帮助,在无尽重复的岁月里。图书馆,禁书区,拉文克劳的藏书室。一共三万九千二百五十八本书,我全部都翻阅完了,不说烂熟于胸,至少知识算是熟练掌握了。

  可惜,除了遗忘咒,还有在禁书区角落里淘到的钻心咒,其他魔咒的威力还是只比三年级的学生好一点。

  没错,在禁书区里,我学会了三大不可饶恕咒,我也终于发现了自己可以正常,不,超常发挥的第二种魔咒,钻心咒。可惜用在野兽的身上,只能够让它顿一顿,很快它就会适应这种疼痛,然后更加愤怒地发动攻击。真不愧是狼人啊,不过,这大概已经超越了狼人的表现了吧,毕竟,狼人也是人变的,同样受不了钻心咒。

 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

  许多魔药也学会了制作方法,包括狼毒药剂,我是真想给它灌上一剂,好好问问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或是用新学会的厉火燃油,给它好好地做个皮毛打理。

  可惜斯内普的办公室,草药温室,甚至禁林里什么也找不到,就算现在的我闭着眼睛都可以调制狼毒药剂和厉火燃油,但是没有材料,我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。

  不过我发现了一本奇怪的书,说是书不如说是从书上暴力撕下的残页,总共只有三页纸,其中就包括了扉页与目录,真正记录有内容的就只有最后一页。

  这是在一本有关于神奇生物的书里发现的,似乎是被当成了书签夹在了书里。那似乎是一个猎人的笔记,扉页是一个类似于倒吊人像的图腾,而目录的那一页上写着:

  内脏攻击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1

  闪躲步法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2

  狩猎武器应用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3

  狩猎武器维护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18

  工厂设备使用说明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24

  余下的文字被某种血污所覆盖了,模模糊糊地看不真切,不过反正是目录,也没有什么用,而那最后的一页纸便是记载了内脏攻击的书页。

  虽然上面的描述的技巧很是绝妙,如果按照上面的技巧攻击,只要够得到,只要有恰当的时机,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,破坏一个生物的脏器,这对于大多数生物而言,不啻于必杀一击。

  但是这个技巧在最开始就存在一个问题,要怎样才能够徒手插入一个生物的躯干内?你以为你的猎物都是史莱姆啊?!

  ……

  我也许是疯了,也对,在遇到这种情况,我或许是早就疯了吧,只不过是到了今天才反应过来。

  我照着书中的方法,一次又一次地向着野兽的身躯插去,至于结果嘛。要么是被它一爪子削断手臂,要么成功地碰到了对方的躯干,然后自己的手指被那坚韧的皮毛震断。最后总是会被它杀死,但是我也每次都乐此不疲地尝试。

  反复死了很多次,在某一天醒来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的袖子似乎有点紧,感觉怪怪的,于是我将袖子撩了起来,发现我的右臂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比左臂粗了一大截。

  每次都是用的右手去攻击,锻炼的效果不会被重置?!

  是啊,也只有一开始去图书馆搬书的时候会觉得累,后来似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,是我忽略了这一点。

  但,这又有什么用呢?我无论怎么训练,也是赶不上狼人的。

  突然,我想起了看过的一本书。

  那是一本很古老的札记,鬼知道我是从哪里翻出来的,上面记载着在黑暗时代之前的一些事迹。

  在那个时候,巫师就已经存在了,但是他们空有魔力却没有魔杖和魔咒,这导致了大多数巫师相较于麻瓜而言也只是有一些特别的能力而已。

  一个强壮点的麻瓜持有武器就可以杀死一个巫师,那个时候的巫师也不叫巫师,而是被称作是魔鬼,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。

  直到有一个巫师摸索出了用魔力战斗的方法,虽然很粗糙,但是却很实用,因为每个巫师的天赋不同,有些巫师擅长变化,有些巫师擅长制造爆炸,而有些废柴只会和蛇说话。

  所以在当时形成了诸多流派,并在梅林那个年代之前和麻瓜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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